2022年吴江区人才乐居工程申报通知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
二、适用对象
1. 顶尖型人才(A类)。包括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权威学术机构会员(或称“院士”);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2. 领军型人才(B类)。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除外),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除外),“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省“双创人才”(含省“双创团队”领军人才),省“333工程”一、二层次培养对象;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姑苏人才计划资助的领军或相当于领军人才;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3. 拔尖型人才(C类)。“四青”人才:国家级重大人才引进工程入选者(青年项目)、国家级重大人才培养工程入选者(青年拔尖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项目)、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达10万元及以上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4. 骨干型人才(D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直聘的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或相当职务者;出站后留吴创新创业的博士后;吴江区自主培育入选省“333工程”三层次培养对象;新引进的在吴江年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5万元~10万元的高管和技术骨干;以及其他经认定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
5. 储备型人才(E类)。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和相关条件的高技能人才(高级工应在30周岁以下);中级职称及以上专技人才;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苏州本地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吴江就业创业的,视同为引进。
三、适用条件
1. 适用单位范围
目前在我区各类非公企业工作。
2. 人才引进情况要求
自2017年10月1日起,首次从苏州大市以外全职引进。即上一工作地、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缴纳地和个税缴纳地等均应在苏州大市以外。符合条件的人才,自引进后政策只可享受一次。
3. 人才在岗情况要求
申报人才需全职在吴江工作,如系创业的应已注册落户,且为主要负责人和主要股东。如系就业的,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吴江正常缴纳社保或个税3个月以上。柔性引进人员、人事关系在外地或外地公司派遣到吴江任职等类似情形的,均不享受政策。对人员国籍不作限定。
4. 人才住房情况要求
申报人才个人及家庭需在苏无自有住房和购房记录。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自有商品住房,且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无购房记录。
四、有关标准
1. 乐居租房贴。租房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A至D类人才可分别给予8000元/月、5000元/月、3000元/月、1500元/月的租房贴;E类人才按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地市级表彰的高级技师800元/月;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的高级技师600元/月;符合吴江区紧缺专业目录的全日制本科学士,自主创业并带动3人及以上就业的普通高校或职业院校毕业生,中级职称专技人才,符合吴江区紧缺工种目录的技师、高级工(30周岁以下)400元/月给予租房贴。
2. 乐居直通车。A至E类人才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不受户籍、个税和社保缴纳时限等限制。经认定的非本市户籍的人才享受本市户籍居民购房资格待遇。
3. 乐居助力贷。A、B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4倍。C类人才首次使用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高可放宽至贷款限额的2倍。
符合专项人才计划和政策的人才,按照相应文件执行。按照吴江人才政策,已享受安家费、住房等类似待遇的,不重复享受租房贴。
五、申报方式
由用人单位通过姑苏人才总入口进行申报,申报网址:http://www.rcsz.gov.cn/ywsb,进入“普惠政策”“人才乐居”模块进行申报。申报时由用人单位办理人根据注册地原则选择吴江区进行申报。
六、申报流程
(一)注册、登录
申报单位代理人登录姑苏人才总入口人才计划一网申报,关联手机号码,完成注册。2021年已申报过人才乐居的,使用原有账号和密码即可登录,账号密码遗忘的,可在申报页面下载“用户操作指南”,根据操作说明重置密码,也可咨询技术支持电话。
(二)填写单位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单位申报模块中填写单位基本信息。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单位类别(选择)、单位全称、所属区域(选择)、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社保编号、单位银行账户信息、代理人信息;
需要上传材料: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单位授权委托书(下载模板填写)。
(三)填写个人申报信息
申报单位代理人在个人申报模块添加申报人的基本信息,选择申报业务并提交。
需要填写的信息有:姓名、性别(选择)、身份证件类型(选择)、身份证件号码、个人社保编号、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学历学位信息、政治面貌、首次来苏时间、个人履历信息、婚姻状况(如已婚需要填写配偶及子女身份信息);
(四)需上传材料:
1. 证件材料: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或护照(中国内地居民提供身份证,港澳台地区居民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 租房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房屋出租人签订真实有效的租赁合同、与租房合同相对应的租房发票或收据,上述材料扫描在一个PDF文件内。
3. 人才类别证明材料。
4. 纳税(参保)证明: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持申请人证件在自助办税机上打印,或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常用业务”—“纳税记录开具”—开具年月起止时间选择2021.10至2022.09—点击“生成纳税记录”)或个人参保证明(登录“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点击首页“个人权益单”——“社会保险个人权益”,选择年度,点击“预览”)。
5. 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6. 学历证书材料(港澳台及国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相关材料扫描在一个PDF内上传至“学历证书材料”模块)。
7. 学位证书材料(港澳台及国外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与相关材料扫描在一个PDF内上传至“学历证书材料”模块)。
8. 个人承诺函:下载模板填写相关信息,经本人签字后上传。
9. 其他材料:(1)申请人是自主创业人员的,还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股东需提供验资报告)、近一期的企业社保缴纳通知单;(2)申请人认为有必要上传的其他证明材料。
七、相关问题说明
1.“人才直通车证明”实行常态化网上申报办理工作机制。
2. 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乐居租房贴,参照《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吴人才〔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3. 乐居租房贴资金由人才本人通过“苏周到”申领,直接发放给人才本人,个税由本人自行缴纳。
4. 关于人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的问题。政策兑现限期内,人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流动后到另一县市区工作,再次申请人才乐居支持时,应扣除在前一县市区已享受的政策部分。涉及多次流动的,参照处理。
5. 补贴期间,入选相关人才计划享受待遇或获得吴江区购房补贴(安家补贴)、人才奖励(薪酬补贴)的,停止发放租房贴,并作相应扣除。同一人才在政策享受期间,人才类别上升一个档次的,已享受的乐居待遇按规定不再补足,新的乐居待遇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6. 申报人及其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纳入全市征信系统,除追回相应补贴和住房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本人及所在单位申请各类人才政策的资格。
八、咨询电话
所在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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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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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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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65367、63960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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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湖高新区(黎里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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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27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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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江高新区(盛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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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959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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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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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01613、609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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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都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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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12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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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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