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因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身体健康;
2、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3、符合招聘岗位需要的具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本人自愿,并符合本简章的招聘对象和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间从发布简章之日起至4月20日止(周六、日除外),采用现场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现场报名为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需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下载网址:http://www.wjhr.net/。并准备好以下报名材料:①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等级证书及招聘岗位所需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②自荐书;③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照2张。携带以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至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1908室报名(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梨路1688号)。网络报名,请将上述报名材料的电子扫描件、电子近期免冠证件照、《报名登记表》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吴江开发区+应聘岗位编号+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13731733@QQ.com。咨询电话:63960568。
2、资格审查。网络报名人员参加笔试前,还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接受资格复审。经资格审查,通过审核的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比例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笔试、面试,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4、体检及政审。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对体检合格者组织政审,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录用过程中出现缺额的,在报考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其它
1、经考试、体检及政审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参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开发区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聘用(劳动)合同,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2、录用后的年薪按照开发区(同里镇)机关编外工作人员薪酬分配办法,享受相应职级待遇。
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各类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本简章由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岗位明细表
附件2:报名登记表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2017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