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吴人才〔2016〕8号
 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为适应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要求,加快我区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鼓励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参加各种素质提升培训,根据《关于实施新一轮苏州市吴江区人才“55352”工程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实施范围

由区人才办、经信委、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织或举办的各类境内外素质提升培训、认可的学历继续教育培训等。

第二条  申报条件

1.境外培训:近三年内获得过吴江百强企业、上年度认定的吴江总部经济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管;上年度实际入库税金100万以上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的高管;上年度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高管;其它区人才办、经信委等认可的企业负责人。

2.境内培训、学历提升:上年度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的高管;创业2年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高管、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且为企业中层以上的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

第三条  扶持政策

1.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境外素质提升培训,可享受不超过总培训费用2/3的政府补贴,境外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8万元;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国内高校素质提升研修,可享受不超过总培训费用2/3的政府补贴,国内高校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3.区内企业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菜单式讲座等培训费用,由区政府承担;

4.利用业余时间参加的由区内相关机关或教育机构组织的各类有利于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的学历继续教育,政府给予不超过学费50%的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

5.区政府承担的资金在区人才开发资金中列支。

第四条  申报程序

1.境内外培训:由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培训方案,报区人才办同意后组织实施,所需费用由区经信委对照补助标准核算,统一拨付。

2.学历继续教育:(1)申请人向所在区镇提出补助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材料;(2)所在区镇初审,并在名单汇总表上盖章确认后将材料送区经信委;(3)区经信委会同财政局、教育局和人社局审核材料,并将名单提交区人才办主任会议审核通过;(4)审核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再进行资金拨付。

第五条  附则

本办法由吴江区人才办、经信委和商务局负责解释,自201611日起实施。原《吴江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补助操作办法》(吴人才〔20149号)、《吴江区重点骨干企业高级管理人才及技术人才所得税补贴操作办法》(吴人才〔201410号)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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