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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17年度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7-03-01

 吴江开发区(同里镇)、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吴江高新区(盛泽镇)、太湖新城(松陵镇)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就2017年度我区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公布如下:

201741起,我区外商投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由2160/月调整为2340/月。

201741起,我区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调整为2340/月,可设若干个档次,最高不超过每月18245元。档次设定由吴江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布。

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随基本养老保险一起调整。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

苏州市吴江地方税务局

                           2016年12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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