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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10-25
开发区内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吴江区“55352”工程和开发区“金种子”工程相关文件精神,落实区内人才政策,即日起受理下半年度相关人才资助划拨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领军人才租房、购房补贴
1. 按《吴江经济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公寓租房补助项目实施细则》文件精神,获得吴江科技领军人才称号的领军人才在我区创业且项目正常开展的,根据需要可申请租房补贴(期限3年)。注意事项如下:
(1)自获得称号起已租房满1年(及以上)未超3年;
(2)获得上笔租房补贴已满1年;
(3)按不超过2500元/月/人补贴。
(4)随附正规税务发票
相关材料下载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科技领军人才租房补贴专项资金划拨申请表
领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2. 按《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获得吴江科技领军人才称号的领军人才,在我区创业且已获创业启动资金资助的人才(资金已全部到位),在吴江区购买商品房期限不超过2个年度(2014年1月1日及以后)的,可申请科技领军人才购房补贴。
吴江区科技领军人才购买住房补贴申请表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资金划拨申请表(科技领军人才)
领军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二、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贴
1.安家补贴 凡符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要求,且已获得吴江区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资助的硕士、博士学历人才在开发区内购房可根据相应条件申请区安家补贴。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安家补贴划拨所需材料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购房上浮补贴申请表
安家补贴区内上浮申请所需材料
2.购房资助
凡符合《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补助项目实施细则》要求的区内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技能等级,已获批购房资助的,可申请本年度购房补贴资金划拨。
备注:凡2016年上半年申请重点产业紧缺专技人才购房补贴资格,尚未经吴江区人社局公示获批资助资格的,可待公示无异议后再提交材料。
购房资助资金划拨所需材料
三、人才公寓租房及补贴
即日起,已入住人才公寓的人才携相关材料办理下半年租房补贴资金划拨。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人才公寓租房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人才公寓入住申请及租房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四、高校实习生补贴
本年度吸收本地籍高校毕业生进企业实习补贴划拨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有需求的企业请下载相应表格提交申请。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高校毕业实习生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实习生补贴申请所需材料
五、职称人才补助
凡通过我区上报,经国家职称评定获得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资格的,可申请当年度评审费用补贴(评审费的50%)。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同里镇)技能人才职称补助项目实施细则
职称补助申请所需材料
请各单位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参照相关细则所列要求做好人才资助申报汇总工作。
受理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
受理地址: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大厅11号窗口。咨询电话:63102506,63960786。
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人事和劳动保障局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五日